X—STR
经过X-STR和常染色体STR核算非父扫除率的公式的比较,能够发现,在母一女一父三联体案子中,前者优于后者。因为父亲的x染色体只能传给女儿,所以在父女联系判定的二联体案子中,X-STR是有用的;一起,同一父亲的姐妹(不管同母或许是异母)都具有相同的父源x染色体。在双亲都缺如的情况下,检测X-8TR,假如两者之间没有相同的等位基因,能够作出两者“不是同父所生”的定论。由此可知,在同胞或许半同胞联系判定中,X-STR也有重要效果。X染色体一条来自母亲,一条来自父亲的遗传特性,使得X-STR在祖父母一外孙、姑一侄女、 姨一外甥和舅一外甥等联系确定中,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效果。
Y-STR
Y染色体父系遗传的特色,决议了它在亲子判定中只能应用于父系联系的判定。如父一子、祖一孙、同胞、叔一侄等联系。在这些案子中,y-STR主要是作为常染色体STR检测的弥补手法而存在。依据现在的国际惯例,必须有两种以上独立的遗传符号一起扫除才干否定有血缘联系,德国亲子判定专家证人协会以为Y—STR与常染色体的判别规范应该相同,即要3个以上的基因不同刁一能扫除亲权。在扫除骤变的影响下,同一父系所以男性个别的Y染色体都是相同的。所以Y-STR也广泛应用于大家系的判定案子中。值得注重的是,y-STR在遗传过程中的变异。 曾有威望报导,在4999例现已过DNA剖析证明亲子联系的父子中,发现父子间存在1个Y—STR分型骤变率在0.28%,有两对父子存在2个Y-STR的变异。
综上所述,在现在的技术水平下,DNA遗传符号现已广泛应用于各种亲子判定案子中,并且能很好的处理各种亲子判定问题。可是,因为骤变的存在,某些案子的判定成果尚存在争议。因而,建立新的更完善的复合扩增系统是势在必行的。